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凯发k8官网|收好处费做假账骗贷千万 会计师与企业老板双双被拘

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05:39    次浏览

(长江日报记者岳源通讯员徐嘉嘉王旭东)注册会计师收取企业1.2万元“好处费”,按照对方授意出具虚假财务审计报告,一个绩差公司因此“变身”绩优公司,骗取银行贷款1000万元,其中800余万元无法偿还。昨日,武汉警方披露,涉案会计师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,已被警方刑拘。 2013年10月,武汉一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长陈红(化名),接到熟人介绍的一单业务:帮一家经营煤炭生意的商贸公司杜撰“漂亮”的财务报表,以骗取银行贷款。这家公司规模不大,且持续亏损。陈红按照公司法人代表杜强(化名)的要求,虚增公司2011年、2012年、2013年营业额,杜撰了公司盈利的财务报表。杜某在虚假财务报表上签字,视作其公司提供给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材料。随后,陈红依此报表制作了虚假的财务审计报告。杜某拿着这些虚假证明,前往武汉一家银行贷款1000万元,陈红因此得到1.2万元“好处费”。去年12月2日,银行发现该笔贷款仍有800余万元没有按期归还,前往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。前期调查后,办案民警通过举报材料和陈红电脑中的文件,以及收受审计费用的凭证,锁定了陈红的犯罪证据。今年3月3日,武汉经侦警方以涉嫌骗取贷款罪将商贸公司法人代表杜强刑事拘留;同月5日,陈红因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武汉警方刑拘。陈红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内较有名气,经营业绩不错。面对记者,她流露出深深的自责和后悔:“我不该那么侥幸,我以为他们会还钱。”陈红告诉记者,这单生意是一个合作多年的老客户介绍,本想帮客户的朋友渡过难关,等公司按时还款也就不会出事,没想到公司竟恶意骗贷。陈红说:“我的错误是给所有会计师敲响的警钟,请所有会计师们坚守住职业底线:不做假账。不要在法律面前存任何侥幸。”链接“做假账”最高可被判10年徒刑承担资产评估、验资、验证、会计、审计、法律服务职责的人员或单位,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,情节严重的行为,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。开具虚假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,有可能涉嫌犯罪。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,有上述犯罪行为,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若有上述犯罪行为,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